非居民公司只被征收其加拿大业务的所得税,同时如税后利润不被用于在加拿大的再投资,还将被征收分公司税。这一25%的分公司税通常可通过税务安排得到减免。
总的来说,合理的业务支出将从所得中完全减除。公司的所得税可通过投资税务信贷得到减免,如研究和发展活动就可列入此项减免。加拿大的研究发展激励机制在工业国家中最为优惠。在加拿大,完成研究发展活动的税后支出一般比美国低。
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加拿大均提供富于竞争力的税务机制,尤其是对小公司的税率更是极具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