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父母移民签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 您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父母。
· 您的子女必须定居在澳大利亚(多数情况下,至少居住满两年)并且是您担保人。
· 您必须通过家庭成员均衡比例测试——您至少有一半数的子女长久地居住在澳大利亚或您的子女中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比居住在其他国家的要多。
· 您必须符合有关的健康和品行要求。
· 若您打算申请任何“年老”类别签证,您必须满足作为一"年老"父母的条件(请参阅《父母类移民手册》)。
申请人可申请以下其中一种类别的父母类移民签证:
· 父母移民(103类)
·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143类)
·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临时签证(173类)
· 年老父母移民(804类)
·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居住签证(864类)
·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移民临时签证(884类)
您需要提供:
· 47PA表
· 40表 (由您的担保人签名)
· 80表
· 申请费
· 其他辅助性文件,可参考47PA表格的K部分。
请注意:所有申请表格可从该网站下载www.immi.gov.au/allforms/index.htm
申请地点
所有父母移民申请必须在柏斯海外审理中心递交。
邮递地址:快递地址:POPC POPCLocked Bag 7411 Wellington StreetNORTHBRIDGE WA 6865PERTH WA 6000
有关澳大利亚境外申请人对父母移民申请的所有咨询都由 柏斯海外审理中心直接处理。柏斯海外审理中心会把有关申请的所有信件和相关的审理要求直接投递或知会在澳大利亚的担保人,除非申请人已委托移民代理处理他们的移民申请。此做法,可使担保人更快地与其父母联系,以协助他们完成我们的要求。同时,也可使申请人清楚了解其申请的审理进程。
为使柏斯海外审理中心能够以上述的方法与担保人联系,申请移民到澳大利亚的父母应要求担保他们的子女填写47PA表的N部分,并签名。若此部分没有填写完整,柏斯海外中心会继续把信件和相关的审理要求直接投递给海外的申请人;这样会引致审理的延误。
父母移民签证的贴附
当柏斯海外审理中心(POPC) 审定申请人满足条件并准备给予签证时,他们会致函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要求其指定一海外的签证处以完成其签证的帖附。当柏斯海外审理中心收到申请人或申请人代理的相关回复时,有关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会被传送到指定的海外签证处。申请人可亲自或通过邮递的方式,把护照及由柏斯海外审理中心签发的同意信复印件递交到指定的海外签证处。被指定的海外签证处在接收到由柏斯海外审理中心传送的申请资料后,方可进行帖附签证的工作。此过程需时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亲自或通过邮递的方式领取护照和签证。若需要通过邮递方式领取护照,申请人必须提供其中文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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